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餐饮单位(2022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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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0日至9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开展餐饮安全大检查,依法查处海淀区8家餐饮店。调查情况如下:1北京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西郊分公司(招牌名称:无)存在消毒熟食容器积水、食物残渣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北京金正轩餐厅(招牌名称:金正轩餐厅)存在生熟分开、食品工具器具不专用等问题。违反《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的,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3北京金友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品牌名称:金友斋)存在生熟分开、食品工具用具不专用等问题,违反《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4北京聚优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品牌名称:善尔久)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违反《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规定的问题,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5北京维维广材百货(品牌名称:老王家烩面)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和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6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服务中心(招牌名称:无)存在未按要求存放食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7北京西郊兴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品牌名称:无)存在厨房环境不洁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8北京金山金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品牌名称:吴明远米粉)存在厨房环境不洁问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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