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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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发展获得了宏大成就。但目前我国农业生产仍然没有彻底摆脱传统农业的约束,没有完整处理靠天吃饭的问题,农业发展面临瓶颈限制。处理农业发展中存在的这一突出问题,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应鼎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速高新技术向农业的浸透,以科技创新推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完成乡村稳定繁荣。
关键词:农业科技;发展
一、加大对农业企业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纵观农业兴旺的国度,无不具有若干实力超强的农业企业,它们常常是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由于工作环境、待遇等方面的缘由,我国的农业企业科技人才相对匮乏,研发投入缺乏。据统计,我国农业企业科研投资占销售额的比重缺乏2%。多数企业不具备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自主研发才能,有些企业以至放弃研发,只从事消费。同时,一些农业企业采用的仍然是传统的农场机制,行政颜色浓重,研发的积极性不高。改动我国农业企业研发积极性不高、才能偏弱的场面,需求加大对农业企业停止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目前,农业企业运营税法规则免税的产品能够免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但这种税收减免政策并没有给农业企业带来科技研发的强劲动力。因而,能够思索用研发费用冲抵其他税费,或直接停止研发补贴,进一步进步农业企业科技研发的积极性,推进农业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力。
二、推进农业集约化运营。目前在我国大局部地域,个体农业消费依然是占主体位置的农业消费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农业消费方式由于消费范围小,运输本钱、检验本钱、培训本钱等都很高,消费出的产品难以规范化,质量难以得到市场认可。这就使很多具有市场价值和发展潜力的农产品,如无公害和绿色农产品,因本钱等问题难以推行。另外,在农民素质不高的状况下,农业技术和设备建立很难推行提高,运用效果大打折扣。农业集约化运营不只有利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而且在农产品加工、运输、消费材料采购和产品价钱会谈以及在展开农业科技教育和消费协作等方面都有宏大优势。因而,应鼎力推进农业集约化运营,促使农民结合起来,从而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农业向范围化发展之路迈进。我国在2007年实施了《农民专业协作社法》,以立法的方式标准农民协作组织的成立与运作,农民专业协作社法人制度得以确立。但目前协作社法人管理构造依然不够明晰,协作社内部制度依然不够完善,同时存在组织范围不大、辐射带动才能不强、信贷资金匮乏、引进新种类和发展新项目资金缺乏以及信誉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限制了协作社的发展壮大和作用的发挥。因而,应进一步完善农民专业协作社制度,教育和引导更多农民参加协作社,加大对农民专业协作社的扶持力度;完善监视机制,确保农民专业协作社建立的有序推进。
三、增强对农民的科技教育培训。农业科技创新不只触及农业科技的研发,而且触及农业科研成果推行以及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农业科研成果不能推行运用,便无法完成价值,势必形成宏大的资源糜费;没有对农业科技成果应用者的教育和培训,新农业科技的大范围推行便不可能顺利完成。进入“十二五”时期以来,国度加大了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因而,应在农业科技研发项目的立项赞助、成果验收评价等环节,把科技研发、科技成果推行以及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有机分离起来,构成“三合一”的平面项目机制,有效处理研发和推行脱节、产学研脱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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