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农委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节点目标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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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取号】AB5311000-2015-018
  • 【文件编号】沪农委〔2015〕368号
  • 【关键词】纯农地区;农村;三农;任务;节点目标
  • 【失效日期】
【内容描述】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相关工作任务,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节点目标安排,印发给市农委机关有关处室。

【正文】

市农委机关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94号)精神,围绕相关工作任务,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节点目标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安排要求,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推进,同时加强与有关区县农委、纯农地区乡镇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2月9日

市农委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节点目标安排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本市纯农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2015〕94号)精神,现将本委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进一步整合支农政策并增加支农资金投入

(一)构建合理高效的支农政策统筹长效机制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将支农政策由48项整合为6+1个专项,并制定7个专项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支农政策进一步聚焦重点,逐年增加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科技兴农专项和农业生态与安全专项的投入。都市现代农业专项和农业生态与安全专项审批权下放到区县政府,由“市里审批、区县实施”向“区县审批、市级监管”转变。

时间节点:2015年完成7个专项整合工作,并制定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在金山区开展都市现代农业专项资金切块和审批权下放试点。2016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审批权下放,资金切块拨付到9个区县,市里负责分配资金额度和监督考核;2017年农业生态与安全专项审批权下放到区县,市里制订目标、任务和计划,进行考核。

责任处室:综合发展处

(二)降低纯农地区乡镇用于各个农业项目的配套资金比例直至取消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根据市级财力情况,逐步降低区级,特别是纯农地区比例大的区县的农业项目配套资金比例要求。加大对纯农地区比例大的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纯农地区乡镇的农业项目的配套资金。指导区县增加区级财政对农业项目的配套资金比例,降低纯农乡镇的配套比例。

时间节点:开展对48个纯农地区乡镇的农业项目资金配套情况调研分析。2016年上半年配合市财政局提出加大对纯农地区比例较大区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调整市和区县农业项目配套资金比例的相关建议,指导区县将增加的资金主要用于纯农地区乡镇的农业项目的配套资金。

责任处室:综合发展处

(三)推进蔬菜标准园建设,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按照农业部标准园创建总体安排,结合上海市设施菜田和绿叶菜核心基地建设,聚焦纯农地区开展蔬菜标准园创建,推广绿叶菜绿色防控集成技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提高本市纯农地区蔬菜产业发展竞争力。

时间节点:至2020年,在纯农地区创建市级蔬菜标准园70家。其中2016年启动创建25家,2017年启动创建25家,2018年启动创建20家。

责任处室:蔬菜办

(四)现代农业项目向纯农地区倾斜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支持纯农地区进一步加强果林、高效生态农业建设,促进标准化、品牌化生产,提高种植效益。

时间节点:力争从2016年起,50%的项目资金投入到纯农地区;到2020年建成区域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50个,园艺作物标准园30个。

责任处室:种植业办

(五)推进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结合本市整建制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大对纯农地区Ⅰ、Ⅱ标准化水产养殖场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同时注重推进“标准化家庭水产养殖场”建设。

时间节点:2016年建设标准化水产场2000亩以上,2017年建设2000亩以上。

责任处室:水产办

(六)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机制。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补助项目,完善以“专家定点联系到区县、农技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形式的工作机制和“专家+试验示范基地+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场/社+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以科技人户、院区(县)合作、教授工作室、千名专家服务基层、科研院校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对接等多种形式引导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通过创新机制、优化模式、强化管理等途径,建立有效的为农服务导向机制。

时间节点:至2020年,实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本完善与稳定。各示范户/场/社均有固定对接指导员。农技推广服务形式多样,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推广体系沟通交流成常态,明显带动纯农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提高产业收益。

2016年选派80名市级专家与区县、示范基地定点对接,各区县遴选450区(县)、乡(镇)指导员,与科技示范户/场/社对接,开展技术服务。2017年引导区(县)、乡(镇)指导员逐步向规模化示范场/社倾斜,开展对接指导服务;建设6个区县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在2个区县开展农业科技云平台服务试点。

责任处室:科技处

二、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和建设

(七)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拓展生态补偿范围,调整完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办法

工作要点和时间安排: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研究完善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办法,拓展生态补偿资金范围,研究纯农地区与一般农区差别化补偿政策,增加生态补偿支付资金规模,保障增量资金重点向纯农地区倾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完善生态补偿资金转移支付考核办法,在基本农田的考核内容中增加永久基本农田违规占用情况、土壤质量、设施农田比重等因素。配合市规土部门,研究制定永久基本农田支持保护政策,完善考核办法,在鼓励农民保护耕地的同时,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不规范种养业整治、化肥农药减量等生态治理措施纳入生态补偿考核内容,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高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资金比例。

时间节点:2016年完成政策调整工作。

牵头处室:种植业办、综合发展处

(八)加大纯农地区水环境整治力度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以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开展纯农地区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推进畜禽养殖治理,开展主要农业污染物流失监测。

时间节点:以第六轮农业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平台,2016-2017年推进有机肥推广、绿肥种植、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完成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整治2720家和规模化畜禽场污染减排治理。在重点水域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投放常规鱼种、特殊鱼种和濒危鱼种。建立6个农业主要污染物流失监测基地,重点监测氮磷流失情况。

责任处室:城镇规划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办、水产办、农机化办

(九)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建立定期调查和监测制度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建立较为完善的耕地质量预警体系,提高耕地质量,减少化学投入品的使用。

时间节点:到2020年,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建立较为完善的耕地质量预警体系;优化种植业结构布局,落实耕地保育措施,提高耕地质量,一、二等地占比达到60%。亩均化肥农药使用分别降至24公斤纯量和1公斤实物量以下。

2016年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普查,完成土壤样品的检测工作;做好500个土壤耕地地力监测点和100个土壤环境监测点的定位监测工作;开展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普查,制定普查方案,启动普查工作;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实行用养地结合,加大绿色增产技术推广力度,推进化肥农药减量。

牵头处室:种植业办

(十)新增的支农资金要向纯农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奖惩制度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结合支农资金增量,按照“谁保护谁得益”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切实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提高种植户收入。

整合现有生态补贴资金,建立生态保护专项补贴政策,按照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数量,结合支农资金增量,按照“谁保护谁得益”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奖惩政策,切实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提高种植户收入。将商品有机肥、绿肥、深耕政策进行整合,补贴标准按照永久基本农田数量,2016年每亩75元,2017-2018年为每亩补贴标准为每亩100元,2019-2020年每亩为150元。

时间节点:2016年完成政策调整工作。

责任处室:种植业办、综合发展处

(十一)继续推进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退养工作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继续推进2720家不规范畜禽养殖场(户)的整治;积极推进种养结合生态模式,加大对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的支持力度,提升其粪污处理装备水平和技术水平;着手开展“十三五”期间养殖业布局规划外畜禽养殖场的退养工作,并将畜禽养殖场退养工作纳入到本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等政策支持的范围中,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时间节点:2016年上半年前完成2720家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户)的关闭工作,其中2015年年底完成任务的90%以上。

责任处室:畜牧兽医办、城镇规划处

(十二)加大纯农地区渔业水域环境的监测和综合治理力度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监测的渔业水域有长江河口区、杭州湾、淀山湖、滴水湖、黄浦江上游、苏州河、黄浦江支流水系(太浦河、金汇港、大治河)、崇明县南横引河以及重要渔业养殖水域(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重点养殖池塘。监测项目主要有渔业水质、浮游生物、生物残毒及相关农药等。

时间节点:2016年、2017年各监测38个点。

责任处室:水产办、城镇规划处、种植业办、畜牧办、蔬菜办

三、加快“互联网+农业”发展

(十三)编制“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和《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2015-2017年)》,围绕本市整建制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注重支持纯农地区发展,结合上海农村农业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写完成《关于促进上海“互联网+农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上海今后三到五年“互联网+农业”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和保障支持。

时间节点:2016年上半年完成编制。

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综合发展处、科技处

(十四)互联网+农业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结合农业部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建设工程,重点围绕数字传感器、农业生产管理支撑系统、农业专家知识库和自动化控制等开展研究和应用。鼓励水肥一体化自动智能灌溉设备、智能化农机调度等技术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推广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减少劳动力、节肥、节药、节水,提升农产品品质等方面的应用。遵循农用地“一张图”综合管理模式,建立覆盖全市的永久基本农田、设施粮田、设施菜田等农用地综合管理平台,准确掌握农用地利用现状。

时间节点:到2017年,全市纯农地区形成3-5个水产、蔬菜等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信息化应用水平超过80%。到2020年,全市纯农地区形成再形成5-8个水产、蔬菜等信息化应用示范基地,信息化应用水平超过85%。

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农机化办、蔬菜办、种植业办、水产办

(十五)互联网+农业经营,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支持互联网企业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设信息监测预警平台,为灾害预警、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市场波动预测、农产品营销等方面提供服务。鼓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鼓励互联网企业支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产销衔接,推进农业生产流通销售方式变革。在纯农地区形成若干个互联网化经营模式特色和优势明显的农业经营主体。

时间节点:到2017年,全市纯农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化应用水平超过75%。到2020年信息化应用水平超过80%。

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科技处

(十六)互联网+信息服务,提升农村信息服务网络化水平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结合“12316”三农服务热线,鼓励通过移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生活信息、科技成果信息。规范用好农村土地流转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土地流转透明度,保障农民权益。构建基于互联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实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移动化、智能化,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进一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提升为农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把信息进村入户打造成“互联网+”行动在农村落地的示范工程。

时间节点:到2017年,完成全市纯农地区“农民一点通”便民服务功能拓展覆盖200个,农业信息服务惠及85%以上涉农人口。到2020年“农民一点通”便民服务功能拓展覆盖达到500个,农业信息服务惠及92%以上涉农人口。

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政策法规处、社会发展处

(十七)互联网+质量追溯,完善农副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初级加工环节和畜禽屠宰环节的信息追溯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建立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实现与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加快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二维码、无线射频识别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和加工环节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农产品风险评估预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建设。重点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并与农业电商平台对接。

时间节点:到2017年,全市地产农副产品生产过程可查询,全市纯农地区地产农场品生产主体信息化应用水平达到70%。到2020年,全市地产农副产品生产过程可查询、质量安全可追溯,全市纯农地区地产农场品生产主体信息化应用水平达到80%。

责任处室:质量监管处、市场信息处

(十八)互联网+电子商务,培育新型流通业态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加快纯农地区网络通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电商企业与纯农地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对接,建立发展生鲜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旅游等涉农商品的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农民合作社开展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服务等网上销售。大力培养农村电商人才,实施纯农地区电子商务精英千人计划。

时间节点:到2017年,免费为全市纯农地区2000名农户提供互联网知识普及,免费为400名农户提供电子商务营销和微商开店辅导,全市纯农地区60岁以下农民触网人数达到75%,优先培训远郊地区农民;到2020年,合计免费为全市纯农地区5000名农户提供互联网知识普及,合计免费为1000名农户提供电子商务营销和微商开店辅导,全市纯农地区60岁以下农民触网人数超过90%。

责任处室:市场信息处、经济商务处、社会发展处

(十九)加快现代农机精准作业系统建设,推进智能农机装备在开沟、播种等领域应用

围绕构建农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体系,以“立足精准农业、发展现代农机”为理念,结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聚焦政策,完善基于北斗的农机控制终端、管理控制服务、自动作业系统研制,建设一批示范点,提供高精度控制和精细管理的导航与位置服务,大力推进北斗卫星导航在农机领域的应用。

工作要点及建设内容:对48个纯农乡镇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装车载GPS监控设备,实现作业、行驶状态监控等功能;配备智能手持农机现场执法通设备;完善农业机械导航及田间精准自动作业系统(开沟、播种),使农机高效、简便、安全、可靠地完成作业任务。

时间节点:纯农地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监管设备安装进度:2016年完成30%、2017年完成40%、2018年完成30%;自动导航开沟、播种系统项目建设:2016年建立2—3个示范点;2017、2018年逐步推广应用。

责任处室:农机化办

四、确保都市现代农业设施用地

(二十)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规范管理,鼓励纯农地区统筹盘活现有的存量设施用地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修订完善本市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政策;进一步科学研究制定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以农机库房、烘干用房等都市现代农业设施的用地需求为重点,开展存量设施农用地盘活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摸清现状,开展存量设施农用地盘活机制研究,形成设施农用地“农地农用、边拆边建、拆一还一”的工作机制,促进本市纯农地区现代农业发展。

时间节点:2016年上半年,配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修订完善本市设施农用地管理办法,联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科学研究修订本市设施农用地用地标准。2016-2017年开展盘活存量设施农用地和落实新增计划的试点工作。2016年下半年,完成本市纯农地区存量设施农用地盘活潜力调查,摸清现状及用地需求;联合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研究制定本市设施农用地“农地农用、边拆边建、拆一还一”的具体操作管理办法和农业产业项目设施农用地监管具体措施。2016年-2020年以区县为主,每年开展一次设施农用地生产经营用途巡查,对改变用途、违规使用进行整改,确保农地农用。

责任处室:城镇规划处、政策法规处、种植业办、蔬菜办、畜牧办、水产办、农机化办

(二十一)落实纯农地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和农机库房设施建设用地政策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完成纯农地区粮食烘干能力和农机库房设施建设规划,出台粮食烘干能力和农机库房建设的立项指南,并会同市财政局制订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纯农地区粮食烘干能力建设。

时间节点:2016—2018年建设8000吨左右粮食烘干能力,其中,2016年建设4000吨,2017-2018年建设4000吨;2016--2018年新增和改扩建9万平方米左右农机库房,其中,2016年4万平方米、2017年3万平方米,2018年2万平方米。

责任处室:农机化办、城镇规划处

五、支持增加乡村旅游用地

(二十二)编制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设施布局规划》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工作,明确试点方案,摸清各区县休闲农业用地现状,编制本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设施布局规划。

时间节点:2015年底前确定工作方案,完成市级层面基础资料收集,开展区县基础调查; 2016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区县现状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全面推进,形成规划初步成果;2016年下半年完成规划规划中期成果,征求各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最终完成定稿。

责任处室:经济商务处、城镇规划处

(二十三)研究建立休闲农业依法合规供地机制,起草《关于贯彻农业部等部委<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牵头协调市旅游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水务局、市金融办、市文化局、市绿化市容局等部门及相关区县政府,全力推进。探索农村闲置房屋再利用方式,研究建立休闲农业依法合规供地机制,选择条件适宜的地区开展试点。

时间节点:2015年底前完成文件起草工作,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2016年上半年开展供地机制试点工作,出台贯彻意见。

责任处室:经济商务处、城镇规划处

六、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二十四)引导区县开展家庭农场经营者职保缴费试点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重点协调指导松江、浦东等条件较成熟的区县的农业、人社、财政等部门率先试点,利用现有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职保的通道,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家庭农场参加社保缴费补贴的配套政策与实施细则,按照离土农民专项扶持政策对缴费进行补贴,并加强多渠道、多元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社保、享受补贴。

时间节点:争取2016年上半年区县有政策突破,2016年下半年总结试点情况,从面上推进多个区县实行缴费补贴政策,鼓励更多的家庭农场经营者参保。

责任处室:社会发展处

七、促进离土农民市场化就业

(二十五)为市人社部门提供相关基础数据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积极与市人社部门协调沟通,利用市农经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信息平台,提供离土农民基础数据。

时间节点:2016年底前协调构建市农经站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之间的“离土”农民信息交流机制。

责任处室:社会发展处、政策法规处

八、深化农村综合帮扶

(二十六)支持纯农地区建设涉农帮扶项目,带动农业产业延伸,加快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在推进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对纯农地区的分类指导,引导纯农区县因地制宜遴选设计符合多功能都市农业方向的帮扶项目,包括农产品加工厂、物流配送中心、农贸批发市场、农超对接基地等,对具备长期发展潜力的涉农项目,可放宽投资收益等审核条件,加大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建设。

时间节点:2015年11月起,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强对纯农地区帮扶“造血”项目建设的指导,围绕促进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在项目设计中予以指导,在项目审核中予以支持。

责任处室:社会发展处

(二十七)开展综合帮扶政策评估,优化完善帮扶措施,延续“造血”保障机制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对综合帮扶工作进行评估,对帮扶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在此轮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结束后,延续实施专项帮扶资金等政策,为到2020年实现纯农地区发展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资金保障。

时间节点:2015年年底,配合市审计局开展2013-2015年帮扶资金使用情况审计。2016年上半年,开展2015年帮扶工作考核评估。2016年下半年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审计、评估结果,对原有的农村综合帮扶政策进一步修改完善,为下一阶段农村综合帮扶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政策依据。

责任处室:社会发展处

九、建立健全差别化考核机制

(二十八)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根据沪委办发〔2014〕44号的要求,继续推进健全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在纯农地区开展差别化考核打好基础。

时间节点:2016年上半年涉农区县完善下发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制度文件。

责任处室:组织处

十、加强纯农地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九)推进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增长和约束机制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根据沪委办发〔2014〕44号的要求,继续推进建立完善村干部报酬增长和约束机制,稳定纯农地区村干部队伍,提高纯农地区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时间节点:2016年上半年涉农区县修改完善规范村干部工作报酬管理意见。

责任处室:组织处

(三十)开展新一届村干部任职培训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结合村两委班子换届,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开展新一届村干部任职培训。

时间节点:2016上半年前配合市民政局完成四个区县村委会主任全员培训,会同市委组织部完成对新当选村两委班子大学生村官培训。

责任处室:组织处

(三十一)建立和完善村委会工作考核机制

工作要点及主要内容:配合市民政局完成建立以村民评议意见为重要权重的村委会工作考核机制。

时间节点:2016上半年完成。

责任处室:组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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