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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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取号】AB5201000-2007-002
  • 【文件编号】沪农委[2007]61号
  • 【关键词】农业;十一五;规划 通知
  • 【失效日期】
【摘要】 上海市农委编制了《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请各直属单位参照执行。

【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十一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上海市农委编制了《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单位,请按照规划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加强现代农业建设,争取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7年3月12日 


上海市“十一五”农业发展规划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及加快推进郊区“三个集中”规划纲要,充分发挥上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经济、生态、服务功能,建设农业科技强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特制定上海市农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上海农业发展的回顾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按照建设都市型现代农业和农业科技强市的要求,推动农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2005年与2000年相比,全市农业总产值从216.5亿元增加到233.4亿元,郊区农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从5596元增加到8342元。

    “十五”时期上海农业发展,为加快上海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步伐奠定了基础:

    1、农业结构在调整中进一步趋向合理。郊区农业在推进产业结构、布局结构、功能结构调整过程中,坚持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不放松,并努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通过实施“三高”粮田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高效经济作物基地建设,全市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0亿斤,耕地亩均产值提高了20%。全市粮食和经济作物播种面积比由5:5调整为3:7。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产值比重已分别由2000年的41.5:0.6:40.4:17.5调整为2005年的47.7:4.8:23.3:22.1,农业服务业比重为2.1。

    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正在形成。以农业标准化为抓手,农业标准、技术推广、检测检验、质量认证、执法监督和信息档案等农业标准化六大体系建设稳步推进。以农产品生产源头建设为基础,建立了1400多个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或生产基地,有216种农产品分别获得无公害、安全卫生优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形成了一批农业品牌。以农业投入品监管为重点,加大了对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市场的治理整顿力度,本地生产的蔬菜、生猪和水产品等的检测合格率明显提高。

    3、科技兴农在重点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按照科教兴市主战略,努力建设农业科技强市的目标,在农业种源、农业设施、农业信息、生物工程等重点领域取得了新的成绩,建立了种质资源基因库和动物胚胎中心,获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科技成果。“十五”期间农业科技攻关项目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12个,二等奖32个,三等奖56个。农业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96万千瓦,农机化率达到62%。

    4、农业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全市已形成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42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1家,市级龙头企业36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势头良好,已成立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10家。

    5、农业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整治。按照本市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主动调减畜禽负载,完成了1000多家规模化畜禽场关停并转和粪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建成了一批有机肥生产企业。实行了河道清淤整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面推进了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控制了农田面源污染,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

    6、构建了为全国农业服务的平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自身发展,主动服务全国”的要求,努力构建会展物流、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信息咨询、质量认证五大服务平台,不断拓展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各类优良种子、种禽、种苗在全国的销售额达30亿元。通过“三网一线”(农业政务网、上海农业网、农民远程教育网、上海农科热线),为各地传播农业信息,提供咨询服务,受到兄弟省市农民青睐。还发展瓜果、蔬菜、水产养殖等农业异地经营145万亩,遍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

    “十五”期间上海农业向现代化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这些成效的取得,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的结果,也是市委、市政府结合上海实际制定一系列扶持“三农”政策措施的结果。其基本经验:一是始终坚持把农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郊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实施了“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农业的氛围,各部门支持农业的合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始终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本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通过取消农业税费、给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了农民收入增幅的逐年回升。三是始终坚持把科技进步和改革创新作为农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按照建设农业科技强市的目标,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科技的投入,缩短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周期,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完善农业双层经营体制,创新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为重点的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入,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活力。

    “十五”期间,本市农业虽然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功能与上海国际大都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按照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要求,在农业科技化、组织化、标准化和劳动生产率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一是农业基础设施与农业现代化要求还不相适应。虽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以现代农业园区为代表的局部区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面上仍相对滞后,特别是农桥、农机、排灌设施相对老化,水系紊乱,冷链、加工、运输等设施缺乏,农田抗御自然风险的标准不高,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任务仍十分艰巨。二是农业生产方式与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农业规模经营推进不快,农业组织化程度不高,传统的生产方式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还不强,千家万户小生产面临千变万化大市场还缺乏抗市场风险能力。三是农业经营体系与农业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农业比较效益低,处于弱势弱质地位,缺乏现代化的规划、生产和经营管理体系。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农业发展面临着土地和空间的制约,农业历年投入难以形成长效发展的积累,影响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功能的发挥。

    二、“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在新的历史阶段,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也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上海农业在全市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虽然比较小,但是,农业的生态效应对上海建设生态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在上海未来发展中仍然是不可替代和不可忽视的重要基础。加快建设上海都市型现代农业,既是中央对上海的要求,也是上海城市生态保障和食品安全的需要。

    按照中央对上海提出的“四个率先”的要求,“十一五”对于上海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一是“十一五”是上海农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期。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郊区连续10多年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农业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从“十一五”起,随着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上海农业的发展必将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上实现跨越式的发展。二是“十一五”是上海农业生产方式加快战略转型的重要时期。上海正步入建设“四个中心”的重要发展时期,城市对郊区农业的需求正从单纯产品型向产品、生态、服务型转变。随着郊区“三个集中”步伐加快,生活方式的改变必将带来生产方式的改变。因此,“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必将加速实现分散型向集约型、数量型向质量型、生产型向生态型、产品型向服务型的战略转型。三是“十一五”是上海农业综合竞争力全面提升的重要时期。上海农业综合竞争力,既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又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上海品牌农业建设,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建设农业科技强市,是“十一五”上海农业发展的主线,也是全面提高上海农业综合竞争力的必然选择,从而必将使上海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指导思想

    要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筹城乡发展,逐步改变二元结构;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提高农民收入,立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全面提高上海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形成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基本框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教兴市主战略,依托科技进步、优化功能的原则。充分利用上海的综合科技优势,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强市建设,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农业和农民,构建上海农业科技新高地,促进上海农业功能的全面优化和提升。

    2、坚持科学把握“两个趋向”,实行“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工业对农业的产业反哺、就业反哺和资金反哺,实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十一五”期间的一切规划、改革和措施,必须把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3、坚持“三个集中”,推进“三农”联动发展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业发展的全局,积极推进“三个集中”,实行“三农”联动发展,加速农业现代化。

    4、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以市场为取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探索建立农业发展新机制和管理新体制,促进农业的持续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1、总体目标

    按照中央对上海提出的“四个率先”的要求和上海城市总体规划,上海农业要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适应,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到2010年,形成都市农业现代化的基本框架;至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都市农业现代化——形成规模连片集中的集约农业,现代机械和设施武装的科技农业,产加销一体的市场农业,生产、生活和生态协调的循环农业,立足长三角、面向全国的服务农业。未来郊区既能看到集中连片的现代农业,又能看到各具特色、适宜人居的新型城镇,与城市交相辉映。

    主要标志:

    (1)生产力水平

    基本实现设施化装备,农田基础设施能抗御百年一遇的自然灾害的侵袭;基本实现主要生产环节全程机械化;基本实现资源节约型和可持续利用的农业生产方式;基本实现传统农业劳动者向现代农业劳动者的转换,成为新型的现代农业生产者。

    (2)生产经营方式

    建成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与行业协会、社会中介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组织化体系;建成从田头到餐桌产加销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成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成城乡统一、监管健全、功能完整、面向国内外的农业市场化体系。

    (3)生产效益

    凸现三大功能:一是经济功能。发挥农业的战略物资和保障供应的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卫生、优质的绿色食品。通过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拓宽农业就业空间,增加农民收入;二是生态功能。营造城市“绿肺”,发展循环农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三是服务功能。构建会展物流、科技信息和质量认证等服务平台,拓展农业服务领域。

    (4)管理体制

    形成以基本经济制度为核心的农业经济管理体制;形成政府支持、保护、协调、指导农业的行政管理体制;形成依法治农的监督管理体制。

    2、实施步骤

    实现上述发展目标,将分为两个阶段:前5年为第一阶段,即“十一五”期间,是“形成框架,夯实基础”阶段;后10年为第二阶段,即2011-2020年,是“巩固提高,基本实现”阶段。

    主要实施步骤:通过转移农业劳动力,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扩大户均经营规模,力争至2010年户均经营耕地面积1公顷左右,至2015年为1.5公顷左右,至2020年为2公顷左右。在此基础上,全面提高农业全程机械化率、科技进步率和劳动生产率。至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发展的结构布局

    (一)区域布局

    “十一五”期间,上海的农业区域布局,必须符合上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与推进“三个集中”的要求相结合,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目标相结合。到2010年,初步形成崇明三岛农业区、黄浦江上游农业区、杭州湾北岸农业区和城郊结合部楔形农业区等四大区域板块新格局。

    1、崇明三岛农业板块。区域范围包括崇明岛、长兴岛和横沙岛,三岛农业要凸现生态特征,成为生态建设的主力板块。其主体功能定位是,按照生态岛建设目标,成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连接苏北的农产品清洁加工、储运、集散基地,为市民提供休闲度假的农业旅游基地。

    2、黄浦江上游农业板块。区域范围包括青浦区西部、松江区浦南和金山区西部地区。该区域是水环境保护的敏感区,其主体功能定位是,按照水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成为优质粮油、蔬菜、水产生产的主要集中布局区,成为与江南水乡相融合的循环农业基地、连接长三角的农产品加工储运物流基地。

    3、杭州湾北岸农业板块。区域范围包括南汇区、奉贤区和金山区东部。该区域农业对都市生态作用最大,而且农业科研院所相对集聚。其主体功能定位是,既要成为都市特色生态区,又要成为集农业科技、教育、示范、推广于一体的都市农业孵化基地。

    4、城郊楔形农业板块。该区域特点是环城镶嵌式的楔形农业,其主体功能定位是,城市的绿色屏障和安全空间,成为城市生态的补充和市民体验农业的基地。

    (二)产业布局

    ——种植业:一是确保160万亩粮田和年产2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加快建设崇明、金山和市郊农场的成片规模型粮田,合理布局南汇、奉贤、松江和青浦的轮作型粮田,严格保护闵行、嘉定、宝山、浦东的近郊镶嵌型粮田。二是稳定50万亩常年蔬菜面积。在近郊建设好15-20万亩有一定规模、设施化的绿叶菜生产基地,在远郊建设20-30万亩优质蔬菜基地。三是建设好40万亩高品质、高效益的瓜果生产基地,主要分布在杭州湾北岸、黄浦江上游和长兴岛。四是积极发展30万亩花卉和其他高效经济作物。

    ——林业:按照市绿化规划,形成城市森林生态格局。重点是稳林地,增生态,着力形成上海林水结合、城绿相融的大都市生态景观新形象。

    ——牧业:按照分区养殖规划和农牧结合、良性循环的原则,优化畜牧生产资源的配置,调整养殖业,加强标准化集约型生态养殖基地建设,稳定生产基础。全市规模化畜禽饲养场稳定在600家左右,确保地产肉、蛋、奶一定比例的市场保有量。

    ——渔业:内陆鱼塘基本稳定在55万亩左右,形成长江口河蟹、杭州湾海水虾类、淀山湖淡水虾和特种鱼类三大优势水产品产业带。重点建设10个水产品标准生产基地,带动32万亩商品鱼基地建设。优化精养鱼塘养殖品种,适度发展陆基养殖和观赏休闲渔业。拓展近海养殖和远洋捕捞生产,培育渔业新的经济生长点。

    四、“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的发展,要按照都市型农业功能和“三个集中”的要求,更加注重单纯依靠资源向资源、环境、技术并重发展;更加注重农业向二、三产业延伸发展;更加注重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工业化、城市化联动发展;更加注重农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城市提供保障安全稳定的农副产品,增强城市的应急能力和保障程度。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

    (一)提高农业科技进步水平

    要以生物技术为支撑,大力发展种源农业,加快培育具有上海农业优势的原创性品种。要通过建立数字育种和生物技术育种平台,提高上海成乳牛产乳量;围绕花卉种质创新、种苗繁育,推动花卉产业专业化、标准化生产;通过现代育种技术和常规育种技术相结合,开发优质水稻、节水旱稻和双低、杂交油菜新品种;采用先进的选育技术和信息技术相结合,提高蔬菜、瓜果、食用菌、水产养殖等新品种的选育水平。

    要以引进和消化吸收相结合,加大农业科技重点攻关力度,加速现代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开发。通过冷链设备和冷链保鲜新材料开发,提高农产品的鲜活度、商品率和附加值。利用太阳能技术,提升各类温室环境自动调控、温室节能技术水平。

    要以加强信息农业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为抓手,提高农业的可控性程度,增强农业的抗波动能力。进一步加强关键信息技术的攻关和集成,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市场流通、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应用,初步形成与现代都市农业相适应的智能化、数字化信息支持体系。开发蔬菜、畜禽、水产生产管理系统、精准农业系统、智能农机设备核心软件系统国产化。

    要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农业从业人员的农业科学技术和实用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积极培育和努力造就现代化的专业农民。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促进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上的分工合作和优势互补。进一步强化市、区(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多元化、精干的农技推广服务队伍。

    (二)提高农业基础设施水平

    进一步加大农业基本建设力度,增强农业抗自然风险能力。要重点完善水系,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区域布局,建设灌溉沟渠,提高防洪除涝标准,提供洁净水源,推广节水技术,建设和完善与现代化城市的郊区和都市型现代农业相匹配的灌溉、防洪、除涝保障体系,水资源供应体系,生态良好的水环境体系。

    重点推进100万亩设施粮田建设。在“十五”已建设形成40万亩设施粮田基础上,再建设高产优质、生态平衡、集中连片的粮田60万亩,确保本市2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

    以绿叶菜为重点的蔬菜基地建设尤为重要,在现有50万亩菜田的基地上,重点加大30万亩蔬菜基地设施建设力度,特别是要建设10万亩保护地设施菜田规模,保障本市绿叶菜市场供应。

    (三)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以循环农业为目标,加强生态技术研究,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围绕合理配置资源,着力提升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和修复技术、农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农业防病减灾技术、农作物有机栽培和清洁生产技术,建立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预警体系,加快畜禽粪便治理、秸秆综合利用和水环境治理。

    要以建设崇明生态岛为契机,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循环农业发展新途径,建设循环稻田、循环菜田、循环牧业,实现农业经济生态化。重点建设好崇北粮食生态基地、崇东蔬菜生态基地和北湖种养业结合综合示范区、崇西果林花卉苗木生态观光园。

    按照农业资源的再循环、再利用、再增值原则,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水资源,合理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科学使用农业投入物,使上海农业在资源利用上实现良性循环。围绕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每年推广种植绿肥50万亩,推广使用有机肥80万亩、专用复合肥20万亩,农作物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率达60%以上;积极推广生物农药,大力采用防虫网、杀虫灯等物理防治,建立植保统防队伍,减少化学合成农药使用量。

    (四)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发展品牌农业

    郊区农业,要成为上海安全食品的生产基地,为城市食品安全和主副食品供应作贡献,重点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品牌建设和完善农产品流通方式。

    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对不适合种植食用农产品的农田实行退出机制,对通过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本市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规划用地要实施严格的保护。加强动物防疫和植保体系建设,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的检验检疫和监测防治,防止外来有害植物的侵袭。整合各种资源,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建设好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安全检测中心,形成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严格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以推进农业组织化为抓手,立足现有品牌和本市特色资源,不断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做大做强若干重点品牌。开展行业和部门协作,整合地区和行业品牌资源,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创新,挖掘品牌潜能。完善政府的公共服务,为品牌商标的开拓、保护、应用及繁衍提供政策支持,为品牌建设创造更好环境。

    (五)创新上海农业服务功能

    要进一步创新上海农业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上海巨大的农产品消费市场和科技、交通的综合优势,加快建设服务全国的农产品采购交易中心,形成立足长三角、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具有现代科技服务手段,集农产品批发交易、展示展销、出样订货、物流配送、电子结算于一体的大型农产品交易平台。同时,通过资源整合、科学规划、提高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体水平,为加速本市农产品市场流通,服务全国农业提供现代物流平台。

    要根据农业布局和农业资源特点,进一步发展旅游农业,既丰富市民休闲度假生活,又增加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依据崇明三岛、黄浦江上游和杭州湾北岸地区农业资源多样化特点,发展旅游农业;利用城郊结合部楔形农业布局,发展市民参与性的体验农业;结合各具风貌特色的古镇、田园乡村和现代农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发展“农家乐”等休闲农业。

    (六)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积极稳妥地推进“三个集中”,逐步把郊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的示范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现代服务业的拓展空间,从根本上改变郊区的经济结构和功能布局。要通过优化农业结构、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扩大农业规模经营、创新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要加强对农民职业技能的培训,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非农转移,稳定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要通过承包地流转、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支持体系,进一步提高农民社会保障性收入,使郊区农民既有薪金,又有租金、股金和保障金,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五、“十一五”期间上海农业重点建设内容

    “十一五”期间,农业投入的重点领域是:农业基础设施,农业公共服务设施和农业科技进步。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在建成100万亩设施粮田和30万亩设施菜地基础上,推进一批规范化、标准化水产养殖、畜禽养殖基地建设,以及花卉、草莓、西甜瓜等高效经济作物设施基地,全面提升本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农产品物流基地建设,建成集交易、展示、物流、配套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农产品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农业质量安全体系、农产品质量标准与安全检测平台、现代化渔港建设。加快农村人才资源培训项目建设,建成开放型农业实训基地。

    (三)动植物疫病预警、监测、执法体系建设。推进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动物及动物产品隔离留验、兽药质量监测体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动植物病虫害生物防治研究等建设。规划研究区、镇动植物病虫害监控、执法装备设施建设,形成快速、高效覆盖全市的监控体系。

    (四)农业科技建设。加快农业科技研发,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动物医药研究中心,推进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创新、都市农业科技综合试验基地、渔业、海洋资源保护和研发基地,种养业优质种源繁育基地等建设。规划研究农业信息开发,形成具有智能化装备的农业信息、数据管理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加快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和融合,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产业化项目。

    (五)循环农业建设。加快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种、养业生态循环示范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畜禽粪便治理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探索农业无害化、清洁型生产,规划研究生物天敌和生物质能转化示范建设。

    六、推进“十一五”上海农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要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农业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正确把握“两个趋向”,从上海特大型城市的实际出发,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新机制。按照上海农业“十一五”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实行体制机制创新,为农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减少农业从业者的数量,提高农业从业者的技能素质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按照自愿、依法、有偿转让承包地经营权的原则,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和政策导向,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使农业从业人员由目前的61万人逐步转移减少至2010年的30-35万人,户均经营耕地1公顷左右;到2020年减少到20万人左右,实现户均经营耕地2公顷左右。通过加快实现土地向适度规模集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同时拓展农民在农业产业链上的就业渠道,通过制定引导扶持政策,建立专业农民制度,形成农业规模经营农场和大户。要进一步加大对专业农民的技能培训力度,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年培训“创业农民”200名,培训农业“职业资格”和“绿色证书资格”农民5000名,培训“专业农民”10000名,培养一代新型农民。

    (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农业发展的机制和体制

    一是要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法律、法规、政策等多种形式切实保护好全市的基本农田,禁止各种随意侵占农村耕地的不法行为。二是要建立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制度。通过用活支农专项资金,调节承包地经营权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利益关系,鼓励老年农民和兼业农民把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发展现代农业的经营者。三是要建立农村“征地留用地”制度。按照一定比例安排集体征地留用地面积,让农民入股持有不动产,长期享受土地开发收益分配,建立农民集体土地在开发中的长效收益机制。同时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体制,推进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以维护农民的经济权益,实现农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三)构筑郊区村镇体系,促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布局

    一是科学制定郊区村镇规划,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适应未来发展规律,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使农民的生活方式适应生产方式的变革。二是稳步有序推进中心村建设,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规划引导,立足现实,分类推进中心村建设,要相对集中地加快对现有自然村落的改造。三是科学布局、合理配置农业用地和农业发展各类资源,为农业的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生产奠定基础、创造条件。

    (四)创新农业经营制度,推进农业组织生产方式的转变

    一是要以推进、完善和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鼓励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实行土地、资金、技术、劳动的联合,确立其法人地位,建立民主管理和风险防范机制。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予以政策倾斜,扶持其不断发展壮大。二是积极培育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农业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农业中介服务机构在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三是继续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连接市场的作用,发挥上海国有农工商(集团)在规模化布局、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和市场化营销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组织模式,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内部运行机制。

    (五)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农业管理体制

    按照政府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三个层面理清关系,明确职责,转变职能。一是改革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注重行政推动向加强农业的执法监督转变,提高农业执法效能,使农业真正纳入依法治农的轨道。要根据不同区域产业特点,加强重点乡镇农机、农技推广站、畜牧兽医站、病虫害预报检测站、渔政监督站等农业执法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对公益性服务体系的监督管理,发挥其承担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气候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农业公共服务职能。三是进一步实行政事分开,发展中介服务组织,将一般性技术推广和经营性服务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去,通过中介组织实行市场化运作,形成新的机制。

    (六)建立稳定健全的支农体系,切实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一是建立公共财政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加大政府对农业的投入,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二是拓宽农业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包括外资、国资、民营资本参与投资和经营农业,鼓励农业企业和农民自身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三是明确农业投资方向。按照农业发展的布局板块、产业重点和产品结构,确定不同的农业投资扶持政策,重点对农业基础设施、科技进步、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安全监管等领域增加投入。四是调整农业投资政策。对各类公益性投资,实行以政府投资为主;对产业导向类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对竞争经营类投资,通过市场化运作扩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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