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和县强力推进“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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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大棚房”问题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民和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坚决的态度,果断的行动,有力的措施,依法依规狠抓问题整改。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成立协调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全面落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包片领导、驻村干部、村干部签字背书责任制。先后多次召开安排部署会、专题会、现场会、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和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特别是1月26日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后,县委县政府对“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进行督导检查,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主动担当、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我县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及时通过民和新闻、民和之声、乡镇平台、民和县“大棚房”整治群、村干部联系群、村民联系群等媒体,面向群众宣传引导,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政策透明、范围公开,最大限度地争取了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
(三)全面排查,仔细甄别。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对全县范围内的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连栋温室、养殖场、农家乐、休闲园等开展深入查、回头查、彻底查。排查共发现违法违规“大棚房”155处,面积383.38亩,全部为一类问题。
(四)多措并举,狠抓整改。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与湟水河流域综合整治相结合,与土地卫片执法相结合,与城镇规划区内违章建筑整治相结合,与劝导整改和依法强制拆除相结合,先后组织县农牧、国土、公安、城管、水务、供电公司等部门,共出动车辆210余次,人员1100余人,对不配合乡镇、不愿自行拆除的违法违规“大棚房”、彩钢房及临时搭建工棚依法强制拆除。同时,对排查梳理的问题,认真进行了剖析,建立了问题清单和台帐,以处罚和限期整治并行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不遗漏一个“大棚房”。截至目前,155处违法违规“大棚房”中已完成整改并复垦105处,面积169.58亩;正在拆除25处,面积63.13亩;正在整改4处,面积28.88亩;准备拆除21处,面积121.79亩。巴州、李二堡、甘沟、隆治、新民、大庄、前河、松树8个乡镇全面完成“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任务。(责任发布:王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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