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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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号】AB5303000-2018-027
- 【文件编号】沪牧医办〔2018〕19号
- 【关键词】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
- 【失效日期】
【正文】
各区农委、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为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监管能力,切实维护养殖业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农办医〔2018〕9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和本市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细化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各区农委及市、区两级动物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类案件的查办,切实围绕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严厉打击重点违法行为。
各区农委和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要对照《通知》要求,落实专人负责相关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及时上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请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于12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报我办。
联 系 人:市畜牧兽医办 祁兵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吴坚
联系电话:23113032,52164608
传 真:635579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农办医(2018)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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