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部分露地设施菜田转为设施粮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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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取号】AB5302000-2017-001
- 【文件编号】沪农委〔2016〕354号
- 【关键词】设施菜田;设施粮田;批复
- 【失效日期】
【正文】
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将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部分设施菜田转性为设施粮田的请示》(光明食品农发〔2016〕403号)收悉。你公司2006年以来累计建成设施菜田26500亩,其中保护地4060亩、露地22440亩。考虑到部分露地设施菜田基地生产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将其中位于长征农场2006年度1500亩露地设施菜田调整为设施粮田。
请你公司做好菜田调整后续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此次涉及的1500亩露地设施菜田相关资料移交工作;二是加强其他设施菜田的财政性资产管理,确保菜田为蔬菜生产服务,并做好1500亩露地菜田财政性资产维修管护资金余额统筹工作;三是针对此次调整后你公司菜田面积减少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农田用于蔬菜生产,确保你公司蔬菜特别是绿叶菜种植面积。
特此批复。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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