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2.43万元!贵州省下达2019年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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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贵州省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下达2019年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2172.43万元(黔财农〔2019〕66号),其中,农机化发展资金1562.43万元(其中,省本级562.43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500万元、农机技术推广补助110万元。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下达2019年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资金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的通知》(黔农通〔2019〕22号),要求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农业农村局抓紧组织实施。
首先,农机化发展资金(1000万元)。《通知》要求开展农机化试验示范。资金安排县要围绕当地特色产业,依托农业和农机农民合作组织,以机械化田间作业和产后初加工为重点,开展水稻、马铃薯、蔬菜、中药材、茶叶等农作物生产机械化试验示范。要充分调研分析,选择购置高效适用的农机具。水稻生产试验示范由山地农机研究所负责技术指导,马铃薯、蔬菜、中药材、茶叶生产试验示范由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负责技术指导。在资金使用方面,《通知》要求主要用于购置农机具、作业辅助设备购置、维修设备和机库棚建设补助,以及示范推广过程中作业用油、作业补贴等支出。不得购置不符合环保排放标准的机具和半机械化的农具;用于农机具购置补助的资金不得低于项目资金的90%。购置农机具的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实际单价的80%。购置农机补贴产品信息表内的机具,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加上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机具价格的80%。
其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示补贴对象、核验购机情况、整理补贴资料、建立信息档案、建设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等。
第三,农机技术推广补助(11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农机化生产作业、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并开展监督检查、农机化服务农业生产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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