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无证生产加工豆腐被处罚


看新闻太累,试试语音听新闻

  4月2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两起无证生产加工豆腐制品案。闽侯县杨某、葛某两人分别因违规或违法生产加工豆腐制品,分别被罚款5000元和5万元。

  经查,闽侯县南通镇杨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的情况下,于2018年7月27日开始,租赁南通镇马腾村辉腾路一间民房从事脱水豆腐干生产加工。经营期间,使用黄豆为原料生产脱水豆腐干销往南通镇集贸市场。杨某在经营期间未建立生产经营台账。据其本人供述,至案发之日,该小作坊共生产了557.5公斤豆腐干,销售额2899元,获利334.5元。

  3月25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认定杨某未取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擅自从事脱水豆腐干生产销售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立即停止经营,及时采取改正措施,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具备从轻处罚的情节,应给予从轻处罚。遂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无证经营行为没收相关豆腐制品共20公斤,没收违法所得334.5元,处以罚款5000元。对杨某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索取并留存进货凭证,也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闽侯县南通镇葛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于2019年2月12日开始至案发之日止(2019年2月26日),在闽侯县南通镇马腾村辉腾路38号共生产油炸豆腐300公斤,销售金额1980元,共获利90元。葛某购进原料时,没有索取许可证和原料黄豆、食用玉米淀粉、硫酸钙石膏粉、大豆油合格证明,对购进的黄豆、食用玉米淀粉、硫酸钙石膏粉、大豆油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

  3月22日,闽侯县市场监管局认定葛某无生产许可证加工生产油炸豆腐,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购进生产油炸豆腐原料黄豆、食用玉米淀粉、硫酸钙石膏粉、大豆油时,没有索取许可证和原料合格证明,也没有对购进原料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该局责令葛某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原料黄豆89袋,食用玉米淀粉9袋,硫酸钙石膏粉16袋,大豆油20桶,成品油炸豆腐20公斤;处以罚款5万元。


农业技术  农业论文  农业新闻    点击添加QQ交流群:120510388    打赏


猜你喜欢

靠山吃山 靠海吃海!福建践行大食物观 30年“从缺到富”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福建践行大食物观30年“从缺到富”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人均耕地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上世纪80年代食物总量匮乏、品种单一,每年需从外省大量调

2024-05-14

福建这1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你踩雷了吗?

25日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大类297批次食品,其中:加工食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

2022-11-06

2022年10月福建水产养殖病害预测

10月份,随着气温和水温的逐渐降低,水产养殖生物病害发生率逐渐降低,但昼夜温差较大。应密切关注养殖池塘水环境的变化,最大限度地减少应激反应和缺氧造成的损失。同时注意适时轮捕上市

2022-11-05

国庆期间福建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

东南网10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游)记者8日从省发改委获悉,为确保国庆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我省多措并举,确保生产、储存和流通环节畅通,确保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

2022-11-05

福建国庆假期热销食品专项抽检:7批次食品不合格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国庆假期热销食品专项抽检信息公告。节日食品专项抽检任务涉及加工食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白

2022-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