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禁渔区电鱼四百斤 湖南二人非法捕捞获刑罚


看新闻太累,试试语音听新闻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被告人孙某、谢某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二人均被依法判处罚金四千元。

(图文无关)

  201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禁渔期。2018年3月23日19时,男子孙某、谢某驾驶渔船到岳阳县东洞庭湖某水域,采取打对网电鱼的方式进行捕捞。当天20时许,被告人孙某、谢某被岳阳县渔政局执法人员现场抓获,并查获捕鱼获物四百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谢某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管理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捕捞工具在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处。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某、谢某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孙某、谢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为了加强对水产资源的保护,国家通过立法对水产资源繁殖、养殖和捕捞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不得在禁渔区和禁渔期进行捕捞,不得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规定的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若急功近利,竭泽而渔,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危害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农业技术  农业论文  农业新闻    点击添加QQ交流群:120510388    打赏


猜你喜欢

电鱼156条获刑!湖南张家界公开审判一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当事人毛某云判处拘役3个月;胡某明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9月6日上午,湖南张家界武陵源区2019年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武陵源区索溪峪街道办事处黄龙路居委会公开开庭审

2019-09-10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安定镇:夜巡河道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捕鱼者

8月28日晚,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安定镇组织河长办、畜牧站、派出所、村辅警、护河守护者十余人,彻夜对境内清水河和汨罗江进行巡查,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捕鱼者。当晚的行动巡查人员分成两

2019-09-03

开展打击电鱼执法行动  保护广西贺江渔业资源

为加强贺江重点水域监管,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8月1日和2日凌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八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7名渔政执法人员,在贺江八步城区至贺街江段开展打击电鱼执法行动。在执法

2019-08-05

在禁渔期内非法电鱼 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批捕

6月4日,记者从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获悉,严某某、钟某某、刘某等3名人员因涉嫌在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于5月下旬被万秀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06-06

四川省攀枝花仁和区2019渔政亮剑行动多部门联合重拳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

据群众举报,金沙江观音岩电站下游夜间经常有驾船电鱼活动。5月31日晚上22:00时,仁和渔政、西区治安大队和攀枝花反电鱼协作站组成2019渔政“亮剑”联合执法队,对塘坝河、观音

2019-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