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工商局解读新《电商法》 个人销售自产农产品无需办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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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这对泉州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12月28日,福建泉州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我们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先,明确了微商、代购、‘网红’都是电子商务经营者。”福建泉州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电商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围,无论是平台经营者,还是京东、天猫的企业店卖家,淘宝、拼多多等平台的C店卖家,或者是专门从事微商、代购,甚至通过小视频等社交媒体销售商品的网红”,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其次,作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就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都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但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例外: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需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
比如在网上销售几个自产土鸡蛋,自己做个手工放在网上销售,这些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而零星小额交易的标准目前还没有明确,要等待相关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解释。”工作人员表示。
再次,在网上销售食品也需办理经营许可证。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既然电商经营者需办理准入登记,那么食品、药品等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也需要在办理相关许可证后,方可在网上进行销售。
最后,《电商法》禁止刷单炒信”现象。工作人员表示,以刷单”换流量的行为已经成为过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无论是职业刷单”者,还是靠刷单”换流量的卖家,都将面临最低2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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