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发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扶持政策(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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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敦化市制定出台2019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12条扶持政策(试行),对乡村旅游项目建设、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深化旅游宣传营销、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等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及奖励标准。
这12条扶持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生效,试行期为1年,主要有4个方面: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田园综合体和整村打造旅游特色村项目,在用地、融资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采取一事一议”;积极鼓励厕所革命,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新改建旅游厕所,通过市全域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3A、2A、1A的,分别奖励6万元、3万元、1万元;鼓励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对新评定为国家级5A、4A、3A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的和5星、4星、3星乡村旅馆(农家乐)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和3万元、2万元、1万元。
全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选派相关人员到旅游业发达地区、旅游院校进修学习,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旅游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形成行政管理、企业经营、行业服务三个层面的旅游人才体系;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旅游策划、设计、投资、运营管理团队来敦化注册公司(或合资公司),并实际参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管理和投资建设,经市全域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一次性给予不高于5万元的奖励或补助。
积极深化旅游宣传营销,对组织第三方旅游营销服务公司,参与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全域旅游示范镇(乡)营销托管和咨询服务的乡镇,运营满一年且运营情况良好的,给予单个乡镇最高每年5万元的奖励;鼓励组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营销联盟暨旅游商品研发中心,开展商品研发(孵化)、推广、合作交流和反季市场开发,根据效果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经费奖励;在敦化市域内外开通敦化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直通车专线”一日游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100天、游览两个乡村景区(点)以上(含)、游客接待量达3000人以上的;或者二日游以上(含)线路,全年开班不少于60天、游览两个乡村景区(点)以上(含)、住宿一晚以上(含),且游客接待量达1500人以上的,经市全域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给予5万元的扶持资金。
大力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企业以及投资开发符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导向的智慧景区、智慧旅游服务、智慧旅吧等项目,且实现与市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总投资达50万元(含)以上的,经申报和综合认定后,给予项目总投资额5%的资金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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