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


看新闻太累,试试语音听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精神,优化我区农业生产布局,聚集主要品种和优势产区,实行精准化管理,现就建立我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我区粮食生产能力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我区农业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推进我区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共同推进。统筹我区农业、国土、水利、发展改革等行业领域管理服务职能,系统谋划“两区”划建工作,围绕保优势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划建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划定。按照粮食生产“区内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保障水平,立足我区实际,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建小麦、玉米、水稻生产功能区,棉花、甜菜生产保护区,并落实到田间地块。

——坚持点面结合、稳步推进。按照“3年划定、5年完成”的总体要求,在2016年沙湾县先行开展棉花生产保护区划建试点的基础上,采取“南疆试点先行,北疆全面推进”的方式,稳步推进我区“两区”划建工作。

——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建和管护,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确保“两区”划好、建好、管好、用好,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主要目标

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新疆5520万亩(不含兵团的960万亩,含小麦和玉米复种区200万亩)“两区”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确保我区粮食产能稳定,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业产业安全水平提升。

1.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3050万亩(不含兵团的360万亩),用于小麦、玉米、水稻生产。其中划定小麦生产功能区1700万亩(不含兵团的200万亩),划定玉米生产功能区1450万亩(含小麦和玉米复种区200万亩,不含兵团的160万亩),划定水稻生产功能区100万亩。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470万亩(不含兵团的600万亩),用于棉花、甜菜生产。其中划定棉花生产保护区2400万亩(不含兵团的600万亩),划定甜菜生产保护区70万亩。

兵团“两区”划定任务960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360万亩(小麦200万亩、玉米160万亩),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600万亩(棉花600万亩),由兵团自行组织划定。

二、科学精准划定“两区”

(四)准确把握划定标准。“两区”划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山区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城乡发展规划用地等范围;具有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优先选择已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进行“两区”划定。

(五)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根据国家下达我区“两区”划定总规模和各地(州、市)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际种植面积等因素,自治区将划定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地(州、市)。各地(州、市)要严格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将“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县(市、区),并逐级细化分解落实到乡(镇)、村(组)。要将优势产区的产粮大县和棉花主产县作为划定重点。

(六)精准划定“两区”地块。各县(市、区)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和自治区分解下达到各地的“两区”划定任务,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明确“两区”具体地块并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档立卡、登记造册。

(七)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两区”划定成果的核查工作,在公告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情况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厅,同时抄送财政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林业厅。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各地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形成我区“两区”布局“一张图”。农业厅、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汇总“两区”划定成果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

三、积极推进“两区”建设

(八)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等,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两区”范围内的骨干水利工程和中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配套开展农田整治、土壤改良、灌排设施、农田防护林、田间附属工程等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

(九)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大“两区”范围内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优化支持方向和领域,使其成为“两区”建设的骨干力量。以“两区”为平台,重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对土地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管理服务。引导和支持“两区”范围内的经营主体根据市场需要,优化农业结构,加强品牌建设和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产销对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

(十)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充实加强“两区”范围内的基层农技推广力量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两区”为重点,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加快优良品种、高产栽培技术普及应用,提升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大力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四、切实加强“两区”监管

(十一)依法保护“两区”。根据《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农田水利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两区”保护相关制度。由自治区农业厅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配合制定“两区”管理办法,严格“两区”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确保其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十二)明确管护责任。各县(市、区)要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创新农田水利工程建管模式,鼓励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参与建设、管理和运营。

(十三)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农业部门负责建立“两区”监测监管体系,定期对“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等进行动态监测,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两区”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更新“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障机制,落实责任主体,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开放“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接口,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十四)强化监督考核。自治区农业厅、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等部门结合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对各地(州、市)“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年度评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各地(州、市)要切实抓好“两区”监督检查,将相关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五、加大“两区”政策支持

(十五)增加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把“两区”作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安排的重点领域,现有的高标准农田、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要向“两区”倾斜。创新“两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建设步伐。

(十六)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机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逐步提高“两区”建设财力保障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行机制,推进“两区”范围内各类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率先在“两区”范围内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

(十七)创新金融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在符合条件的“两区”范围内探索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积极推进其他形式的农业绿色金融试点,完善政府、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联动机制,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优先在“两区”范围内探索农产品价格和收入保险试点。推动“两区”农业保险全覆盖,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六、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强化组织保障。自治区成立“两区”划建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州、市)政府(行署)和县(市、区)政府要确立一名领导牵头主抓,农业、国土、发改、财政、水利、统计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主体责任和议事协调方式,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十九)明确部门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负责研究制定并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区”划建工作方案》。自治区农业厅、国土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地(州、市)“两区”划定任务,制定相关划定、验收、评价考核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等资料;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等资料;水利部门负责提供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及规划等资料。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财政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和整合,优化使用方向。自治区金融办、人民银行新疆分行、银监会、保监会要创新和完善“两区”建设金融支持政策。

(二十)落实地方责任。按照“省级抓总、分级负责、逐级落实”的原则,以县为基础,落实推进“两区”划建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是“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抓好工作落实。“两区”划定工作所需经费由县(市、区)政府自行统筹解决。


农业技术  农业论文  农业新闻    点击添加QQ交流群:120510388    打赏


猜你喜欢

这个“五一” 在新疆沉浸式体验稻田插秧、捕鱼

这个“五一”在新疆沉浸式体验稻田插秧、捕鱼5月1日,在有着百年水稻种植历史的乌鲁木齐米东区,各地游客携家带口穿戴稻农劳动“行头”体验稻田插秧、捕鱼、赏超级大月亮,在学习劳作的同

2024-05-08

机械化率达100%!新疆棉花种植进度条:■■■■□

这几天,新疆南部棉花种植接近尾声,气温相对较低的北疆地区棉花种植大面积开始。天山南北以科技赋农,采用数字农业集成技术,大幅提高棉花种植智能化、管理精细化,棉花种植面积完成80%

2024-04-27

口岸繁荣,新疆成为开放前沿

口岸繁荣,新疆成为开放前沿图①:新疆红其拉甫口岸,出境旅客在国际道路旅客班车上等待发车。新华社记者丁磊摄;图②:新疆巴克图口岸中哈边民互市丝路文化商品城。新华社记者苟立锋摄;图

2024-04-11

6月7日新疆阿拉尔枣价格

阿拉尔:  产新货:  特级灰枣:14.00元/公斤左右  一级灰枣:12.00元/公斤左右  二级灰枣:10.00元/公斤左右  三级灰枣:9.00元/公斤左右  四级灰枣:

2023-06-07

浙江省自然保护区联合会湿地分会正式成立

近日,浙江省自然保护区联合会湿地分会成立大会在衢州市召开。会议宣读了浙江省自然保护区联合会关于同意成立浙江省自然保护区联合会湿地分会的批复文件和领导机构推荐名单,讨论通过了分会

2022-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