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035288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双新双创博览会责任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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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由农业农村部、中央网信办、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2018年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11月15-18日在南京市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展示我省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成就,展示湖北农业形象,高标准完成参展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博览会推进落实方案的通知》(农办产〔2018〕2号)要求和厅领导批示精神,现将参展事项及责任分工等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统分结合、分工负责、对口联系”原则,厅产业化处负责牵头抓总,做好与博览会组委会办公室及厅有关牵头处室、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厅科教处、厅市场信息处、厅国际合作处、厅产业化处、湖北农村宣传信息中心、省农合办按照责任分工,分别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做好与部牵头对口司局的联系工作;厅有关处室和单位做好支持和配合工作。
二、责任分工
(一)厅科教处牵头负责4号馆 “新技术展区”800平方米的组织参展工作,省科技人才办协助,厅种植业处、厅经作处、省现代农业展示中心、省种子管理局、省农机局、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等配合。
(二)厅市场信息处牵头负责5号馆“农业农村信息化展馆” 240平方米的组织参展工作,包括智慧农业、数字乡村、都市现代农业等内容,负责组织参加全国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会议、数字乡村发展论坛、全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进会等活动,厅有关处室、单位根据厅市场信息处的需要配合。
(三)厅国际合作处负责组织参加2018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电信联盟亚太数字农业国际论坛、中国-以色列农业创新部长级会议等。
(四)厅产业化处负责6号馆“创业创新展区”80平方米和4号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展区”的组织参展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的参赛以及全国新农民新技术创业创新论坛、全国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推广活动等工作。
(五)湖北农村宣传信息中心负责省级新闻媒体的组织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全国苹果大数据高峰论坛、最受农民欢迎APP推介活动。
(六)省农合办负责 6号馆“新农民展区”80平方米的组织参展工作。
(七)厅计财处负责协调落实参展经费。
(八)厅办公室负责厅领导行程安排及其他需要协调的工作。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国双新双创博览会湖北参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张桂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副组长:李胜强 副厅级领导
成 员:吴 刚 厅办公室副主任
曾德云 厅计财处处长
杨朝新 厅科教处二级调研员
郭 军 厅市场信息处二级调研员
陈 青 厅国际合作处二级调研员
张纯军 厅产业化处处长
杜 巍 湖北农村宣传信息中心主任
黄倜慎 省农民合作社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产业化处,张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有关要求
鉴于博览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一)明确任务要求。各牵头处室、单位要抓紧与农业农村部牵头司局衔接,明确参展面积、位置、布局、任务和费用等要求。 10月12日前明确负责人和联络员,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突出特色亮点。要紧紧围绕展区主题,组织有关市州县、院校院所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双创主体等,汇集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展示我省“双新双创”的优势、特色、成果和水平,形式上要突出创新,内容上要突出创意,科技上要突出含量。
(三)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农办产〔2018〕2号文件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及时签订定展协议,10月20日前报请牵头司局审定展位展示方案,10月30日前将参展单位、人员、展品及展位展示方案等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5日前参展牵头单位统一前往南京,办理进馆手续,为厅外参展人员预订宾馆;11月12日,参展单位全部赴南京进馆布展;11月14日,厅领导,有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前往南京,只参加有关会议活动的人员根据农业农村部牵头单位的通知自行前往。
(四)搞好协调配合。各处室、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周密安排、无缝对接,精心组织、落实落细,互帮互助、齐心协力,高质量完成本次博览会的各项任务。
联系人:厅产业化处徐党生
联系电话:027-87667296、15802799096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 年10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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