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东营区大力推行“2221”工作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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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农业局
东营市东营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按照中央决策和省、市统筹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大力推行“2221”工作法,即:“2个抓住、2个确保、2个借力、1个用足。”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2个抓住”:一是抓住宣传这个基础。通过在村居张贴《致农民群众的一封信》《产权制度改革流程》、入户发放改革明白纸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改革的背景意义,讲明改革的原则步骤,阐明改革给群众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提高群众对改革的认识,激发群众对改革的热情,让群众对改革充满期望,形成了群众“要求改”的良好氛围。二是抓住村(居)党支部书记这一“关键少数”。工作中要求镇(街道)不管是组织召开改革动员会、调度会、推进会,还是业务培训,村(居)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把村(居)支部书记培养成为改革的明白人、“领头雁”,凝聚改革共识,改变村干部“怕乱求稳不敢为,明哲保身不想为,不思进取不作为”的状况。通过抓住这一“关键少数”,村干部的改革积极性提高了,群众工作好做了,沟通机制更加顺畅,为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
“2个确保”:一是确保改革民主性。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坚决杜绝关起门来搞改革,让改革吃了夹生饭、留下后遗症。改革的关键环节,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且需2/3的村民代表表决通过才能付诸实施;严格改革程序,做到该开的会一定开,该公示的一定公示,对“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捂着、不压着、不瞒着,通过改革真正把过去的遗留问题彻底解决好。二是确保成员界定“宽容性”。针对城中村、油区村等村(居)人员结构复杂得情况,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利益,结合群众认可的村(居)改造房屋分配、年终福利领取等资格权,从宽界定集体成员身份,尽量往“圈内”划,尽可能扩大覆盖面,指导村(居)对一些难以界定的人员可以酌情享有部分股权,防止以简单的民主形式侵害少数人合法权益,让更多的群众享受改革成果。
“2个借力”:一是借力中心工作。充分借力党委、政府当下开展的“扫黑除恶”、“拆违治乱”、“消防整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中心工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铺路搭桥”。如黄河路街道万泉村通过“拆违治乱”收回各类资源4500亩;胜园街道西现河居委会利用“消防整治”,将市场的乱搭乱建房屋全部拆除,土地收回后集体统一利用,每年增加集体收入70多万元,等等。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清产核资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借力专业机构。改革过程中,针对部分村(居)资产规模大、人员复杂,仅靠村(居)干部难以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做好的村情,尊重村集体农民群众的意愿,聘用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测绘公司等专业机构,全程参与改革,为改革把关助力。目前,东营区全区10个镇(街道)的74个村(居)聘请了第三方参与改革,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个用足”:就是用足党委政府赋予的权力。充分发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指导作用,强化工作的督导落实,真正做到“拉得下脸”、“下得去手”,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镇(街道)“指名道姓”地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前期工作中已通报3个镇(街道),达到了“红脸”、“出汗”推动工作的目的。
目前,东营市东营区221个村(居)中有217个村(居)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完成率为98%,清理各类资源56万亩、资产52亿元、清理各类合同近3000份。91%的村(居)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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