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开展全省农机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典型事迹征集宣传的通知 鲁农机综函字〔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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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机局(办),省局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省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彰显全省农机化脱贫攻坚队伍优良精神风貌和良好工作作风,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省扶贫办及有关部门的要求,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机化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典型事迹征集和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农机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农机化脱贫攻坚过程中履行职责,用心用情用力真扶贫、扶真贫,敢于担当、勇于拼搏、乐于奉献,体现良好工作作风,值得学习宣传的先进事迹。
二、典型事迹的推荐
1.典型事迹采取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各地各单位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对本地区本单位作风建设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收集、深度挖掘、认真审核、择优推荐,确保先进典型树得起、立得住、经得起考验。
2.典型事迹征集工作贯穿整个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期间,随时发现、随时推荐。
三、基本要求
1.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典型事迹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扣作风建设主题,唱响脱贫攻坚主旋律,以事动人、以情感人,展现全省农机化脱贫攻坚队伍良好形象和农机化脱贫攻坚显著成效。
2.典型事迹稿件体例不限、形式不限,可附体现作风的工作照片。
3.典型事迹既可以是一个单位、一个集体或者一名干部作风事迹的系列“集锦”,也可以是针对作风建设某一方面的感人一事或者动人一景。
4.典型事迹稿件长短不限,事迹要真实、语言要流畅、文风要朴实,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提倡“短、实、新”。
四、典型事迹的集中宣传
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典型事迹将在山东省农机化信息网“综合要闻”专栏分期分批进行宣传,同时向省级相关媒体部门进行推荐;对事迹突出的,将进行深度宣传,并向省扶贫办等上级部门推荐报送。
五、其他事项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推荐报送,保障报送数量和质量。各市农机局(办)2018年报送稿件不得少于2篇。稿件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省农机局综合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 系 人:李丙轩 电 话:0531-8319960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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