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对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进行总结验收的通知 鲁农机科函字〔2018〕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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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农机局(办)、项目县农机局:
按照省局鲁农机科字〔2017〕8号文件要求,确定对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以下简称农机推广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农机推广补助项目验收采取实地查验与专家集中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地查验由各市负责。在此基础上,省局组织专家集中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二、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5月底为项目县准备阶段;6月1日至8日为各市实地查验阶段;6月12日至13日为专家集中评价阶段。
三、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各项目县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将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按照项目建设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推广体系改革创新情况、示范服务载体建设情况、绿色高效技术推广应用情况、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农机技术推广联盟建设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7大类别进行归档整理,并用A4纸装订成册,题目为“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落款项目实施单位全称(盖章)及完成时间。
(二)各市按照《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认真对项目建设目标、重点任务等内容,逐个项目县进行实地查验,如实填写《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查验表》(见附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评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主要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综合评价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以及2018年项目实施建议意见等。
(三)专家集中评价采取会议形式进行。各项目县将项目实施情况凝炼成10分钟以内的PPT文件,现场向专家进行汇报。专家根据项目县的总结、各市实地查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情况等,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建议意见。
(四)省局根据各市实地查验报告和专家评价建议,研究确定各项目县实施效果,作为2018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重要依据。
四、其他
(一)各市形成的《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评价报告》,《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查验表》,连同项目县装订成册的“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于6月11日前报省局科技质量处。
(二)专家集中评价时间为6月13日,各项目县参与汇报人员(1-2人)于6月12日下午报到,报到地点:淄博汇金大厦(张店区鲁泰大道99号),宾馆联系人:杨展18560882188;淄博市农机局联系人:邓海燕13583393894。总结验收和食宿费自理。各项目县请于6月8日前将需要安排食宿的人员名单、项目完成情况汇报PPT材料发送至省局科技质量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7年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情况查验表.xls
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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