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意见确保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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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出台意见确保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本网讯(记者张培奇 范亚旭)为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指出从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意见》指出具有河南省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人口,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贫困残疾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都将作为保障对象,实施期限持续到2020年,届时将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要求再作调整。
《意见》要求提高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提高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各地要调整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确保本统筹地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同时,提高门诊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全省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增加到25种以上,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提高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重特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
《意见》还提出简化门诊慢性病审批程序,实行按月申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审批,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对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服务管理,为签约对象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转诊等服务,对慢性病患者提供跟踪管理和干预、诊疗服务。同时,坚持分级诊疗制度,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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