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不得标示暗示误导用语


看新闻太累,试试语音听新闻

  12月12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公告提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标签标志管理、不得标示“适用辅食添加初期”等模糊、误导用语;未取得婴幼儿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不得标注“婴幼儿食用”“6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婴幼儿图案等明示或者暗示供婴幼儿食用的用语、图案。

  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根据征求意见稿,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全过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交付、贮存、销售等关键控制环节的全链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电子信息化管理记录系统,客观、有效、真实地记录和保存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

  加强原料验证,严把原料采购进口关。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原辅料采购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验收规定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原辅料,一律不得采购和使用。要定期对大米、复配食品添加剂等主要原辅料生产商或供应商开展审核评价。

  配方信息不得随意更改

  强化过程控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生产工艺流程,应以谷物为原料进行生产,不得使用谷物粉为原料进行生产。不得购进大包装产品进行分装或者再加工生产各类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大包装产品且不生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最终销售包装产品的不纳入生产许可范围。企业应按照要求,建立防止微生物污染、化学污染、物理污染的控制制度。企业要将配方信息写入企标或企业内控文件,不得随意更改。配料过程的物料称量应与配方要求一致,投料前仔细核对,确保投料准确。各生产工序在生产结束后、更换品种或批次前,应对现场进行彻底清场。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和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管理规定。

  不得标示模糊误导用语

  强化标签管理,严禁虚假标注和误导宣传违规行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标签标志管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 10769)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标示标注,不得在配料表上标注与产品配方或者实际投料不符的食品原料。

  不得标示“适用辅食添加初期”等模糊、误导用语;未取得婴幼儿类食品生产许可的,不得标注“婴幼儿食用”“6个月以上婴幼儿食用”、婴幼儿图案等明示或者暗示供婴幼儿食用的用语、图案;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钠指标应符合产品国标GB 10769规定应≤24mg/100KJ的要求,标示时应注意GB 13432还规定了实测值应≥标示值的80%的要求,标示值应尽量往小标,避免出现符合产品国标、但不符合企业标准或者标签标准的问题。作者:郭倩 章娜 邓琼


农业技术  农业论文  农业新闻    点击添加QQ交流群:120510388    打赏


猜你喜欢

辅助育种功能标记在禾谷类作物中的应用研究综述

遗传标记就是遗传物质特殊的、易于识别的多态性表现形式,最初通过遗传作图应用于染色体上基因的定位。自1923年Sax[1]提出利用标记和遗传图谱进行辅助选择育种,以克服常规育种费

2021-05-20

“八个强化”确保特殊食品安全 礼县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

本报讯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甘肃省礼县市场监管局采取“八个强化”措施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监管。强化经营者法定义务落实到位。婴幼儿配方

2019-09-19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19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油、婴幼儿食品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27日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蜂产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肉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7大

2019-08-30

细化规定堵漏洞 深度解析《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任震宇)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

2019-08-28

河北多部门出台方案:2022年河北省婴幼儿配方乳粉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和石家庄海关等部门制定了《河北省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三大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

2019-08-27